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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0:09

公司各班:

根据《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2026〕1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 2026 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103人 ;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就读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 3.0,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前 30%;体能测试成绩 70 分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六)是公司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三、评选程序:

1、由员工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评议,评议小组所有成员须在《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签字,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并推荐至学院;

班级评议小组要求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员工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参评的员工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2、学院员工科审查员工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学院员工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员工工作部(处)。

3、员工工作部(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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